服务与支持

地址:杭州市中河中路175号
Tel:0571-87826026
Fax:0571-87826021
E-Mail:hz87826026@126.com

行业新闻NEWS

您的位置:网站首页 - 新闻资讯 - 行业新闻 - [正文]

发布时间:2008-04-23  浏览:6327次
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审暂行办法

一、总则

(一)宗旨

    开展自然科学优秀论文的评审工作,旨在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认真总结经验,积极撰写论文,及时推广科研成果;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,发现和举荐人才,提高科技社会团体的社会地位,更好地为科技兴市和经济建设服务。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(以下简称“市科协”)和杭州市人事局(以下简称“市人事局”)联合组织评审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,报请杭州市人民政府颁奖。

(二)评审范围

    1、凡杭州市科协系统所属的各级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和企业科协会员,其撰写的自然科学和交叉科学的论文(不含一般的著作、学术专著、工作报告和工作总结)。

    2、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性定期刊物上发表的论文,或正式出版的论文集(以全文发表形式)中的论文。外语论文必须附报中译全文。

    3、已经获得国家或部、省级奖励的论文,不再参加评审。

    4、论文评审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,当年评审的论文为前两年已发表的论文。

(三)评审原则

1、论文评审工作必须严格标准并程序到位,坚持科学态度,求实精神,质量第一,择优评审。

2、论文评审工作必须贯彻“双百”方针,对不同的学术流派,不同观点的学术论文,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,一视同仁。

3、市级学会初审评委会可根据本办法制定评审细则。

4、各级评委会必须秉公办事,遵守评审规定,评委实行回避制。

二、评审等级、标准

 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项分为一等、二等、三等奖。对论文奖等级应从论文的学术性、创造性、科学性、实用性等方面进行评定。

(一)符合下列条件之一,确认具有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,可评为一等奖:

1、在某一学科领域的研究中有所突破,在推动学科发展上有较大作用;

2、在科学实验手段或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或有所发明;

3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。

(二)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确认具有省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;可评为二等奖:

    1、在某一学科领域的研究中或科学技术上有所创新;

2、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具有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。

(三)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确认具有市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;可评为三等奖:

   1、具有一定学术理论水平或技术水平;

   2、具有一定经济及推广应用价值的论文。

三、评审组织

 论文评审工作坚持同行评议,须成立相应的评审组织机构,以保证论文评审的质量和该项工作的落实。

(一)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审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市评委会”)是本奖项的学术评审组织。其成员由省、市相关领域专家、学者组成。

 市评委会下设若干个学科评审组。

(二)各市级学会在理事会领导下成立学会初审评委会(市级学会初审评委会的组成人员名单须报市科协备案),负责对本会会员、本学科、本专业申报的论文进行初审、推荐等级建议后,上报市评委会。

(三)区、县(市)科协和企业科协负责向市评委会推荐论文,由市评委会再送交相关学会进行初评。

(四)市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学会部。

四、申报、推荐和评审程序

(一)申报

  1、凡需报送论文评审的市级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、区、县(市)科协和企业科协,应在当年4月底之前向市科协提出申请,同时,上报学会初审评委会名单。

2、参评论文应由作者(限前四位作者)提出申请,并详细填写《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审表》,论文须经过同行业两位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,向所在市级学会申报、初评。

3、市级学会会员的论文,直接送相关学会。

4、区、县(市)科协和企业科协会员的论文,须送所在区、县(市)科协或企业科协签署意见和登记备案后,在当年5月底之前报市科协学会部再转交相关学会初审评委员进行初评。

  5、同一篇论文只能申报一次。如果同一篇论文向两个或以上单位申报参评,一经发现,取消该论文本次参评资格。

6、同一作者所撰写的多篇论文,可同时申报参评,但只能评定一个奖次。

(二)学会初审(初评)、推荐

1、学会初审评委会应对每篇论文进行认真评审,签署意见后向市评委会推荐一、二、三等论文,并按论文水平和质量排序,由初审评委会主任签字,学会盖章。

2、学会初评推荐的优秀论文在当年6月底前报市科协学会部。

3、对学会推荐的优秀论文篇数实行限额。

1)推荐优秀论文篇数(包括一、二、三等)不超过符合条件申报参评论文总数的15%;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基层科技人员的论文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。

2)各学会初审评委会推荐优秀论文等级篇数应有合理结构。

3)每个学会推荐一等论文篇数不超过5篇,二等论文篇数不超过6篇,三等论文篇数不超过15篇。

(三)向市科协学会部上报的材料包括:

1、会员申报论文的总目录一份(含电子稿)

2、学会推荐参评市评会的论文总目录一份(含电子稿)

3、推荐论文材料包括:论文全文、刊登期刊封面及目录,并完整填写《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审表》,推荐一等奖的论文,一式五份;推荐二等奖的一式三份;推荐三等奖的一式一份。

4、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参评申请表(含电子稿)

(四)市评委会评定

 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委会对学会推荐的论文进行终审评定。对论文的学术性、创造性、科学性、实用性等方面认真地签署具体评语和结论性意见。

 五、奖励和惩罚

(一)获得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、二、三等奖的论文,均报请杭州市人民政府颁发优秀论文证书。证书上署名顺序按发表论文时作者署名顺序填写,总数不超过4人。获奖论文可作为作者考核、晋级、聘任时参考依据之一。

(二)获得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、二、三等奖的作者,实行精神奖励为主,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,由市科协颁发奖金。各市级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,区、县(市)科协和企业科协或所在单位可酌情给予奖励。

(三)每次评选均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。由市科协颁发奖金,奖励在组织评选、推荐论文和为科技人员成长中作出较大贡献的单位。

(四)为保护知识产权,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审结果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。凡涉及侵权者,一律取消获奖资格,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

六、本办法由市科协负责解释。